目的
由于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维保驻点的不断增多,为了规范驻点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成立
需要新增驻点应提出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一),经各部门领导核实后报总经
理批准成立。
如有驻点需要更换住址的,由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二)写明理由,
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更换住址。 日常管理
所有驻点由工程部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日常管理,所指定负责人必须报管理部
备案登记,其工作任务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2)安排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
(3)出差人员的住宿安排及登记,以备管理部审查用;(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①违反驻点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②驻点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③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
驻点安全秩序
3.2.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险品进入驻点,一经发现作开除处
理,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3.2.2严禁乱搭接、拆改电线电路及在驻点生火,用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
给予罚款。
3.2.3严禁在驻点酗酒、聚众打麻将、赌博、打架、盗窃及盗用不属于本人
的财物,一经发现处以500-1000元罚款。
3.2.4严禁高空抛物,乱扔垃圾和烟头,乱倒污水。一经发现,处以100元
以上罚款。
3.2.5严禁外人留宿和在驻点接待宾客,特殊情况须报管理部批准。 3.2.6损坏公司财产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员工应相互监督,正确使用,以
保障公司财产完好。如损坏人无法确定,则驻点内的所有住宿人员均有承担赔偿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
驻点卫生秩序
3.3.1住驻点员工必须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衣物、床被须
干净、整洁。
3.3.2各驻点按名单顺序轮值,负责房间卫生打扫及公用设施的维护,如有
异常情况,及时向管理部报告。
3.3.3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
不得放置寝室内,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3.3.4洗手间、下水道不准乱扔杂物、纸张等以防堵塞,污秽、废物、垃圾
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3.3.5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
闭。水电使用额度规定如下: ①、夏季的水电使用≤140元; ②、冬季的水电使用≤160元;
驻点公共秩序
3.4.1不准在驻点内乱张贴、乱拉绳索、乱打铁钉、乱动公用设施和他人财
物。
3.4.2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太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就寝后
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夜间最迟应于00:30时前返回驻点。
3.4.3不准在驻点内做有伤风化之事。
3.4.4搬离驻点时应上交锁匙并保证公用设施完好无损,否则按项处理。 附则
本规定由管理部负责编制、修改及解释。 附表
附表一《成立驻点申请表》、附表二《驻点地址变更申请表》 本规定从2011年 月 日起实行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2011年11月3日
编制:管理部 审核: 审批:
附表一
成立驻点申请表
部 门 申请人 生效日期 驻点负责人 申请说明: 驻点地址 批 示 复 核 执 行
附表二
驻点地址变更申请表
申请人 驻点名 原驻点地址 变更申请说明: 变更后驻点地址 批 示 复 核 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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