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可以的,但是难度会比较大。在《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和党的组织发展规定中,并没有规定入党申请人因直系亲属犯罪而不能入党的限定。所以,只要是优秀分子,能够正确认识其父所犯的罪行和处罚的应当吸收到组织中来。党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程序中,都会有一定的审查机制。如入党介绍人推荐意见、支部考察意见、个人思想汇报、群众座谈会、党员座谈会意见和组织部门考察意见、大会决议等,都会对本人作出全面的评价。
一、入党的相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五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审查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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