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不可以申请结婚。结婚登记地必须是户籍所在地。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结婚的双方带着户口簿和身份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一、结婚证丢了可以在外地补办吗
结婚证丢失外地是办理不了的。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男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二、离婚和结婚在一个地方吗
离婚和结婚不一定是在一个地方。因为办理离婚可以不在原结婚登记地办理,但是必须要在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离婚时只要是协商好了,可以将离婚协议书交给婚姻登记机关、然后经过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办理结婚证流程一般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
1、申请。男女双方须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及户口证明至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申请。具体证明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原件或者是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3)婚姻状况相关证明;
(4)再婚人员提供特殊证明,如法院判决的离婚证书;
(5)婚前体检根据当地不同规定来做。
2、审查。婚姻登记部门负责人员对男女双方的结婚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人员经审核以后,如果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才准予登记签发给结婚证。如不符合登记要求则应当出份书面说明并且给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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