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执行的期间可以发生中止、中断,而非除斥期间。而且《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明确提出申请执行时效的概念,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因此,申请执行时效对当事人产生的权利范围,与诉讼时效制度对当事人产生的权利范围应该属于同样的权利范围。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2年。如果超过强制执行申请期限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当事人的申请的,人民法院的判决文书就会丧失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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