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鉴定需找所在地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委托,鉴定机构可多家。法律依据为《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房范围包括整幢和局部,涉及地基、结构、屋盖等问题。
法律分析
一、危房鉴定找哪里
1、危房鉴定须到所在地的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委托鉴定,有关人员将按照预约上门巡查。并不是说就是一个特定的部门鉴定,可以从事相关鉴定的单位不止一家,实务中发生此类问题一般都是诉讼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法律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五条,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二、危房的范围有哪些
1、整幢
(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或框架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结构破坏,导致整幢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屋盖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个拱体倒塌并危及整幢房屋的。
2、局部
(1)因地基、基础产生的危险,可能危及部分房屋,导致局部倒塌的。
(2)因墙、柱、梁、混凝土板产生的危险,可能构成部分结构破坏,导致局部房屋倒塌的。
(3)因屋架、檩条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屋盖倒塌,或整个屋盖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4)因搁栅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整间楼盖倒塌的。
(5)因悬挑构件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梁、板倒塌的。
(6)因筒拱、扁壳、波形筒拱产生的危险,可能导致部分拱体倒塌但不危及整幢房屋的。
结语
通过以上内容可知,危房鉴定需委托所在地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进行预约上门巡查。法律依据是《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房范围包括整幢和局部,可能涉及地基、基础、墙、柱、梁、混凝土板、屋架、檩条等部分,可能导致倒塌或结构破坏。请您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确保房屋安全。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补偿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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