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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怎么逃避讨债

2024-02-25 来源:小奈知识网

没有证据可以找相关的证人来证明借贷事实、事后通过录音获取证据、与对方协商订立还款协议来进行讨债。司法实践中,所以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也具有证明的效力。

一、辱骂人需要什么证据

如果对方不承认辱骂的事实和内容,就需要证据来证明。辱骂证据也是记录对方当事人辱骂内容的材料,根据辱骂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比如常见的辱骂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获取,也可以通过证人的证言加以证明。如果是辱骂,取证会比较容易。

二、一方的借款合同丢失怎么办

可以和对方协商,重签或者补签一个借款合同,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搜集其他证据材料来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或者借款是经过转账支付给借款人的,可以去银行等有关金融机构调取相关的转账信息,如果通过现金支付支付给借款人的;

需要调取取款的记录,并且如果借款时有众人在场可以找众人做证,当然也还可以对借款人就借款事实进行录像录音取证。

三、借条超过诉讼时效还能要回钱吗

借条超过诉讼时效钱不一定能要回来。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双方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如果在3年之内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而且有证据证明,那么会造成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自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仍可以诉讼讨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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