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主要解释了“户”的概念以及“入户”的非法性条件。同时,介绍了“转化型抢劫”的三种情形和“入户盗窃拒捕”与“入户抢劫”的区别。最后,详细阐述了“入户抢劫”的成立条件。
法律分析
一是“住所”的范围。在这里,“住所”是指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特征,包括功能特征和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必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虽然抢劫行为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三是暴力或暴力威胁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如果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并且暴力或暴力威胁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在户外发生,则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一、转化型抢劫的三种情形分别是
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必须符合三个条件是:
1、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2、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3、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只有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从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
二、入户盗窃拒捕是否转化为入户抢劫啊
入户盗窃拒捕不一定转化为入户抢劫。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他人家庭与外界相隔离的区域进行盗窃,入户盗窃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抢劫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
结语
本段文字对住所的范围、入户目的的非法性以及暴力或暴力威胁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的规定进行了详细解释。同时,指出了一、转化型抢劫的三种情形及从盗窃、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最后,针对入户盗窃拒捕是否转化为入户抢劫进行了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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