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如果配偶打算解除婚姻关系的,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在庭审过程中,一般也是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出庭,精神病人一方是不用出庭的。
一、精神病监护权规定是什么
精神病监护权规定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由上可知,我国立法上,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有关组织指定;二是由法院指定。其中前一种是后一种的必经程序,即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必须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如果未经有关组织指定的,不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指定。
二、女方有精神病和精神病的男方离婚孩子判给谁
根据规定,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其进行抚育,也就是说如果你妻子的父母愿意抚养也是可以的,你也可以要求孩子和你生活,法院主要还是基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来判决。
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三、一方存在智力障碍,另一方如何离婚
一方存在智力障碍,另一方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提出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智力残疾的病人,法定监护人不能代表其协议离婚,只能诉讼离婚。在这种情况下,智力残疾病人的法定监护人需要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然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是否允许离婚以及财产和子女的相关问题。基于对残疾人的特殊照顾和保护,法院通常不会轻易解除夫妻关系。即使解除,也会通过沟通或通过判决在财产方面给予对方最大限度的照顾,保证离婚后的生活得到照顾,有物质基本保障。特殊情况下,如智力残疾病人的配偶不履行夫妻扶助义务,不照顾,甚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恶意损害精神病人一方财产权益,其法定监护人有权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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