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书不等于离婚证。
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是法律写作的重要研究,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重要文体之一 。
而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签了派出所调解书,是不是案件已经结束
"签了派出所调解书,案件是算作结案处理的。派出所进行调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的,是算调解结案的,如果你对调解协议的内容不服或者认为调解有失公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签订调解书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1、协商积极赔偿事宜,书写谅解书,不追究刑事责任。
2、注意签订书面的协议,协议上写明:
(1)双方约定的赔偿数额;
(2)赔偿款支付的时间;
(3)超过约定期间不付款的违约责任;
(4)支付了赔偿款后双方既往不咎,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
"
离婚调解是不是法庭主动的呢
是的。
离婚案件的调解,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并非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对于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及时判决;但是离婚案件有其特殊性。
《民法典》规定,调解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须程序,而不管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以尽可能让双方当事人之间消除对立情绪,减少或避免滋生新的纠纷,同时也有利于子女的抚养,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安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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