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合同违约后不可抗力可以免责吗

2023-11-26 来源:小奈知识网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主要包含:一是该事件发生在合同订立以后;二是该事件非因任何一方之过失引起。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例外:(一)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二)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一、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主要是:及时通知义务和证明义务。

当然,还可以解除合同,但前提是不可抗力达到了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