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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的工地受伤,如何获得赔偿?

来源:小奈知识网

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若不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但用人单位需偿还。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样赔偿?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责任,另外可计算11个月工资、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以及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详细标准包括年限计算、不再限定补偿年限、工资计算基数等。

法律分析

一、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工地受伤因没有劳动合同而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样赔偿

1、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

2、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外可以主张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1)、年限计算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不再限定补偿年限(12年)

(3)、工资计算基数: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不支付,则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但应由用人单位偿还。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同时还应支付11个月工资的双倍补偿,以及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需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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