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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异议期限是多久

2020-04-16 来源:小奈知识网

商标公告异议期为三个月。任何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商标异议制度的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一、如何处理商标被抢注

商标被抢注的处理方式是: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法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商标法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如何申请立体商标

应采取以下方式,申请注册立体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至少包含三面视图)、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在九个月内审查完毕,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人异议的,发给商标注册。

三、商标申请流程是什么样的

商标申请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当地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采取书面的形式;

2、商标局会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对申请材料予以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会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3、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人异议的,将会予以核准注册,并发给商标注册证。

个人申请商标还可以在商标局官网上提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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