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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厂房遭遇拆迁,如何获得合理补偿?

来源:小奈知识网

租赁厂房遇到拆迁,可以主张停产停业带来的损失,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承租人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费用等。厂房拆迁的补偿范围包括房屋拆迁费、附着物补偿费、设备折旧处理、搬迁费等,工厂应积极配合并合理主张赔偿。

法律分析

一、租赁的厂房遇到拆迁怎么补偿?

租赁厂房遇到拆迁,可以主张停产停业带来的损失。具体可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租赁的厂房被拆迁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临时安置补偿费、搬迁费用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厂房拆迁的补偿范围

(1)房屋拆迁费

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

(2)构附着着物补偿费

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但都是政策规定死了的,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

(3)设备折旧处理

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由你提供购入发票(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

(4)搬迁费

可以移动的设备、厂房内的其他设施搬迁费用,由你自己根据搬迁数量、距离做测算,双方商定。若提前搬迁还有奖励费用。

厂房搬家是个繁重的工程,需要重新的找合适厂房、搬运器械设备等等,主要是不可避免的需要停业停产一段时间,这就给工厂带来了直观上的经济损失,所以说一般工厂是不会随意的更换厂房,不过真要是遇到了拆迁的事情,积极配合、合理的主张赔偿这些都是工厂应该做的。

结语

厂房拆迁给工厂带来了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承租人有权获得补偿。补偿范围包括停产停业损失、临时安置费、搬迁费等。此外,被征收人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厂房拆迁是一项繁重的工程,工厂需要重新找合适的厂房、搬运设备等,可能需要停业停产一段时间。因此,工厂应积极配合并合理主张赔偿,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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