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石家庄市于2021年1月29日起暂停执行外埠机动车早晚高峰限行措施。现经研究,自2021年3月8日起,恢复外埠机动车工作日早晚高峰(7:00-9:00,17:00-19:00)限行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二条 除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