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字不能强征土地,不签字但已履行法定征收程序的可以强征土地。征收土地存在征询村民意见的程序,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进行公告,以此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但不须经每家每户签字同意,达到集体人口的绝大多数如百分之八十即可征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