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看守所放人时间没有具体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看守所对于所监管的已决犯服刑期满,办理释放手续时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看守所放人分为两种情况 :1、执行严格的拘留所,按照规定拘留天数,执行几点进,几点出的原则; 2、执行比较灵活的拘留所,一般选择在白天放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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