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事故车牌损坏,可以直接前往车管所申请补领,补领的牌照须与原有的车牌号码一致。车主一定要亲自到所在区县的车管分所办理牌照补领手续。
办理车牌补领手续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1、除了车辆的行驶证和自己的身份证外,已经办理了机动车登记证的一定要带上,公车还要带好组织机构代码;
2、车主先到车管分所填一张补领牌证申请表,公车要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车管所。车管所将给车主一张警务回执单和一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贴在车辆前风挡明显位置,以便民警查验。使用临时牌照不影响年检;
3、30个工作日以后,就可以到车管所领取新牌照。新车牌上的号码与原车牌号相同,行驶证仍可使用。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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