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付工程款是建筑施工合同中常见的纠纷,因为支付工程款的特殊性,工程款欠条除了需要具备欠条的基本要素外还要有几项特殊的约定。1、当事人信息;2、欠款事实;3、工程的验收情况,交付使用,质保期的约定,是否有工程延期等;4、还款计划;5、违约责任;6、担保约定;7、争议解决方式;如果工程款欠条把这些基本要素都完整体现的话,对于固定工期欠款债权债务是比较严谨的做法,一般如果没有还款计划或者还款日期的话,一般不会容易过时效问题,只有最长不超过20年诉讼时效期间问题。但是如果有明确的还款计划或者时间超过时效,这种情况下只能再要求出具欠条方同意债务继续履行,否则可能失去胜诉权,无法再获得工程款,现在时效为3年,需要注意不要错过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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