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财产包括婚前存款和婚后取出再存的财产,受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的财产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定应注意财产权取得时间和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婚后个人财产自然毁损、消耗、灭失时不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
法律分析
婚前存款婚后取出又存属于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前财产的判定应该注意: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