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补贴领取方式及注意事项。补贴由户籍所在地发放,可直接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若有疑问可咨询当地计生部门。全面两孩政策下,提倡按政策生育。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已领证者继续享受,要求再生育者不再享受优惠待遇,已享受的不退还。
法律分析
1、独生子女补贴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发放,可以直接去户籍所在地领取,也可以持户口簿到村委或者居委领取。
该款项会发放到村委或者居委,由他人代为发放到个人手中。
2、如果存在这方面的疑问,可以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
3、需要注意的: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
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拓展延伸
独生子女费发放的相关政策和程序是什么?
独生子女费发放的相关政策和程序主要由民政部门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及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享受独生子女费的发放。具体程序包括:家庭需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身份证等。民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政策规定核定发放金额。一般情况下,独生子女费会按月发放到家庭指定的银行账户。家庭需要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如家庭成员变动等。政府会定期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独生子女费的公正发放。
结语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程序由民政部门负责,家庭需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民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核定发放金额。一般情况下,独生子女费会按月发放到家庭指定的银行账户。家庭需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政府会定期监督与检查,确保公正发放。如有疑问,可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请注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待政策有所调整,已领取的证件继续享受优待,但不再发放新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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