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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终止租房协议,房东应该如何应对?

2020-12-23 来源:小奈知识网

租房合同提前终止时,房东需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可要求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如合同约定违约金,按约定赔偿;未约定时,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损失。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赔偿数额按剩余租期计算,超过3个月按3个月租金计付,不满3个月则按剩余租期租金计付。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预见或应当预见的损失。

法律分析

一、房东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该如何办

1、租房时房东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人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来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承租人可要求房东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违约金一般多少

如果租赁合同中写明一方违约的违约金时,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按照合同里约定的数额进行赔偿。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房东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时,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违约责任。如租赁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承租人可要求房东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关于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数额,则按约定赔偿;如果未约定,则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时,应按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3个月租金计付,不满3个月的,则按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需要注意的是,违约方应承担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额,但不得超过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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