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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

2023-10-31 来源:小奈知识网
学校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用车管理,从严、从紧控制公务费用开支,弘扬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现就公务用车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规范

规范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包含公务用车配置管理、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使用自备车管理、租用社会车辆管理等。

(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公务派车管理。学校公务派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登记、安排。原则上,两人以上出差参加各类会议、教研活动或处理紧急公务,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申请派车;学校组织或参加重大集体活动,经校长批准方可申请派车。学校设立《公务派车登记簿》,详细记录:用车部门、申请人、目的地、往返里程、事由、批准人、同行人员和派车类型,并开具《公务用车派车单》;派车类型分为:公车、自备车、租车。《公务用车派车单》是学校财务会计核算公车油耗、使用自备车补贴、租车费用的重要依据。

本着保证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出差参加各类会议、教研活动或处理紧急公务,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规定据实报支往返车(船)票和出差地市内公共交通费(从目的地车站到终点以外的出差地市内公共交通费不得报销)。

(二)使用自备车管理。

1.使用自备车的条件。自备车四项保险(车辆损失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必须保全保足,车辆按规定参加年检,车况良好。出差人员本人持

有机动驾驶许可证(且驾龄满一年),符合公务派车管理规定的条件,与学校签有安全责任承诺书,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申请派车。

2.使用自备车补助标准。经批准使用自备车的补助标准为:1.50元/公里,学校财务人员依据《公务用车派车单》计算公务使用自备车补助,具体审批程序依照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但不得另行报支车船使用税、汽车年检费、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违章罚款等费用。

(三)租用社会车管理。

1.租用社会车辆的条件。学校遇有紧急情况无公车可派,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租用社会车辆。

2.租用社会车辆的开支。租用社会车辆根据座位、燃油价格及人工成本结算(轿车2.4元/公里,面包(商务车)2.9元/公里,其他车辆商量确定)。学校登记并开具《公务用车派车单》,过路、过桥等其它费用不得报支。

二、相关要求

公务用车的功能是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服务,为此,必须明确:

1.不准公车私用,侵占集体利益。

2.不准利用“自备车”、租用社会车名义弄虚作假骗取不正当利益。

3.本规定自20xx年8月15日起执行。

附:自备车补贴计量标准

***学校至主要城市及相关单位里程及补贴标准

(依据皋车改办[20xx]5号文件精神制订20xx0902) 目的地 南京 上海 盐城 泰州 淮安 镇江 南通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连云港 徐州 宿迁 江都 泰兴 海安 如东 东台 启东 海门 **长江镇 江安、石庄、搬经镇 丁堰稍远乡镇 如城及丁堰附近乡镇 其他情况 里程数 237 215 168 95 291 169 42 138 142 181 150 358 506 384 131 75 35 50 80 55 55 45 40 25 15 增加里程 30 30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10 10 10 10 10 10 10 5 5 5—10 5—10 1.5元/公里 里程补贴标准 往返里程补贴(元) 801 735 579 360 948 612 201 489 501 648 525 1149 1593 1227 423 255 135 180 270 195 195 150 135 90—105 60—75 视实际情况确定

(本表补贴适用于因公使用的自备车辆,里程数为交通部门提供的**车站至对应城市车站里程,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校地处位置作出调整;省会城市增加30公里,地市级增加25公里,县级市增加10公里,乡镇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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