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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024-07-22 来源:小奈知识网


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作业人员应经过起重基本知识培训及安全培训合格,严禁外来单位人员无证随意操作起重设备;

2. 禁止酒后或有精神障碍人员进行起重作业。

3. 起重作业前检查:

3.1. 起重机车身无明显变形及裂纹、零部件松脱等现象。

3.2. 电动葫芦本体无零件松脱、钢丝绳卷绕正常,无出槽乱卷现象,钢丝绳无断丝断股、扭结等现象;吊钩及防脱钩装置无明显变形、缺失,应动作灵活正确。

3.3. 起重机运行状态及各限位、保护检查:起重操作人员应对起重机械进行空试安全检查,,运行过程中应无异常声响,各动作处于正确完好状态,各种限位、过卷保护、刹车等安全装置灵活、可靠方可使用。

3.4. 起吊(索)具检查:对起吊用钢丝绳、吊装带、吊链、各种连接件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严重锈蚀、断丝、外表破损、连接件或吊链环明显变形等隐患应停止使用,或经报告并允许后根据情况降低其额定起重量使用。

3.5. 在吊装前应仔细检查吊索的牢固程度,对有快口棱角应加衬垫,并确保重物的稳定性。

4. 起重作业基本要求:

4.1. 严禁超额定负荷起吊,荷重不清或有地锚等埋地物品连接时禁止起吊。

4.2. 起吊作业过程中不得在被吊物品上站人或对被吊物品进行其它加工作业。

4.3. 起吊物件时,必须捆绑牢固可靠,吊具、索具应在允许受力范围之内(索具没有明确标明额定起重量时要按破断拉力及起吊角度计算,保证不低于5倍安全系数)。

4.4. 首次起吊或荷重接近起重机额定负荷时必须在重物刚离地面或支撑物(约100mm)时短时悬停一次,确认刹车装置可靠。

4.5. 起重机应垂直起吊,严禁斜拉歪吊;起吊作业应单项操作动作,禁止3个方向同时动作。

4.6. 起吊重物下严禁人员通过或停留,防止重物下落伤人。

4.7. 重物不得长时间悬停,如遇停电等特殊情况,需在下方另设可靠支撑,将控制器电源切至关闭位置,电源正常后要进行点动试吊检查正常后再重新开始作业。

5. 起重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正常后方可使用。必须对缺陷及隐患做好记录,重点监视或更换,及时消除隐患。

6. 每日工作完毕或起重作业告一段落,须将电动葫芦移到起重梁北端(不得利用限位停车),并将吊具取下或下放至安全位置,并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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