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实际特点设置质量控制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均应设置控制点:
(1)关键部位(如测量定位放线、大体积砼、劲性混凝土结构、砼强度、厕卫间、外墙保温层、门窗、屋面、防水工程、粉刷防空鼓、钢筋连接、水电安装预留洞等)。
(2)工艺有特殊要求或对工程质量有较大影响的过程。 (3)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施工过程或部位。 二、质量控制点的实施
(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编制质量控制点的实施方案,并应该将质量控制点具体内容和要求向施工员、质检员及操作班组交底。
(2)操作班组必须严格按规范和质量控制点的控制要求进行施工。 (3)对建设单位需要检查和验收的施工过程(如隐蔽工程等),根据规范自检合格后,由质检员请建设单位或监理验收认可并签证。
(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质量控制点不合格,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公司程序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由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有关人员组成现场工程创优领导小组,从人员组织上来保证创优工作开展,为“质量管理”这一系统工程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有利于问题及时有效的处理和矛盾的协调解决,其作用在于加强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质量监督与检验,及时做好设计、施工中的变更与技术资料工作,一切实行科学有序的组织管理,定期召开多方人员参加的例会,全面协调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等多方面的相互关系,实施施工全过程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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