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员工分流安置实施方案

2020-08-16 来源:小奈知识网


员工分流安置实施方案

为了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分流安置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分流安置是解决公司职工长远生存的现实途径

公司从建厂至今已有近50年,其间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的辉煌,也感受了市场经济的无情,“5.12”汶川特大地震后,本地区产能严重过剩,企业生产经营十分困难,加之人员多,负担重、债务多,成本高,公司连年亏损,职工生活得不到根本保障。在这特定的历史时期,上级领导提出了调动分流安置解决方案,这充分体现了上级对的关心,也是在现实情况下解决职工长远生存的有效途径。全体职工必须抓住这次机遇,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思路,以实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

二、实施分流安置指导思想

以上级改革的指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与分流安置并重的原则,按上级的时间节点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定编分流、减员增效工作,实现强企富工的目标。

三、实施分流安置原则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是坚持按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三是坚持自愿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竞争上岗的原则;五是保证正常生产的原则。

四、实施分流安置的方式

1、公司内部实行竞争上岗,具体内容见《员工竞争上岗实施办法》; 2、分流调动到其他公司工作;

3、办理外出劳务,各种社保费用集体和个人部分全部由个人承担,具体内容见《员工外出劳务管理办法》;

4、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辞职。 五、实施分流安置的人员范围

1、本次分流安置的对象为除关键岗位、主要技术工种以外的所有在册员工。

2、关键岗位、主要技术工种范围为:

1

六、实施分流安置具体办法

1、在公司编制定员内,实行所有岗位竞争上岗。

2、本方案所涉及关键岗位、主要技术工种人员由公司优先安排工作,不参与竞争上岗。

截止 年 月 日,仍属外出劳务的人员可选择继续外出劳务、回公司参与竞争上岗或调动到其他公司。未能竞争上岗者,可申请调动到其他公司或申请继续办理外出劳务。

5、退养人员不参与公司竞争上岗,退养费仍按公司现行标准发放。 6、经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结果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等级的长期病号,经公司研究决定,发放当地最低标准生活费。

7、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及以上等级伤残,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参加竞争上岗,不列入分流安置范围。

8、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按照川府发[2011]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决定的通知》精神,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经本人自愿申请分流调动到局公司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工伤关系由所调入的公司承接。

9、对 年 月底前持有准生证,且持有三甲医院出具的妊娠确诊书的女职工,公司给予一定照顾。孕期1至6个月内,可参加竞争上岗。若竞争未能上岗,可不需办理外出劳务,按休假处理,休假期间公司不支付待遇。孕期6个月后至分娩后一年内,符合《生育保险条例》中相关待遇的按《生育保险条例》执行,此外,按哺育假处理,哺育假期间按本地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哺育假期满后,再竞争上岗,也可办理外出劳务。

10、对于调动人员,目前所居住的公租房最长时间可延续使用三年,三年租期满后退还公司。使用期间必须缴纳房租和水电费,房租和水电费标准在职职工缴费标准执行。三年后若需继续租用,房租和水电费按社会化管理缴费标准执行,否则,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强制收回。

11、对于本次调动人员和本次新办外出劳务人员,公司今年年终发放

2

的过年费等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工会年底慰问费按照是否缴纳会费作为计发依据。

12、本次调动、辞职人员和新办外出劳务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公司支付。

七、实施分流安置工作安排: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11月9日至11月13日) 第二阶段:方案制定阶段(11月10日至11月19日) 第三阶段:实施阶段(11月17日至12月10日) 第四阶段:收尾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0日) 八、其他工作

1、各单位要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宣传发动工作,广大职工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更新观念,确保分流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2、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岗位,尽职尽责,在工作中起好模范带头作用,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3、加强作风建设,做好工作衔接,维护好职工队伍的稳定。 九、本方案未尽事项由公司会议研究决定。

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