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充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2、 西周刑法区别对待故意与过失,过失称为(眚),故意称为(非眚)。
3、西汉《九章律》是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户律》、(《兴律》)和(《厩律》)。
4、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
5、宋朝为了防止科举考试中主考官、评卷人员循私舞弊,创立了(“糊名”)、(“誊录”)之法律制度。 二、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商朝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奴隶制五刑是( C ) A.孥戮、劓殄、炮烙、剖心、人殉 B.断手、刖、劓、宫、大辟
C.墨、劓、刖、宫、大辟 D.孥戮、脯、刖、宫、大辟 2、西周穆王时期,令吕侯重新修订刑书,史称( D ) A.《周礼》 B.《嘉石》 C.《九刑》 D.《吕刑》
《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一
3、秦律规定,偷偷移动田界标志的行为构成( C )
A..非所宜言罪 B.乏徭罪 C.盗徙封罪 D.盗窃罪
4、商鞅变法时期,为改变秦国父子无别、同室而居的旧习俗,颁布了(C ) A.《垦草令》 B.《为田开阡陌令》 C.《分户令》 D.《连坐法》 5、汉律规定,非嫡系正宗而继承爵位者,构成(A ) A.非正罪 B.事国人过律罪 C.左官罪 D.阿党附益罪
6、中国古代以丧服制表示亲属间血缘亲疏关系的制度,称为( D )
A.五丧 B.五刑 C.五听 D.五服
7、世界上第一本法医学著作是宋慈所撰写的( B ) A.《元典章》 B.《洗冤集录》 C.《封诊式》 D.《法律答问》
8、明朝创制的耻辱刑是(C )
A.充军 B.发谴 C.枷号 D.廷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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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为防止臣下结党营私,明律专门设立( B ) A.“.谋叛”罪名 B.“奸党”罪名 C.“.谋反”罪名 D.“.受赃”罪名
10、清末预备立宪过程中所设立的资政院实质上是(B )
A..御用机构 B.国家议会 C.立法机关 D.司法机关
三、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包括( ABCD ) A.亲亲 B.尊尊 C.长长 D.男女有别 E.一断于法
2、汉朝官吏选拔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ABDE) A.察举 B.荫袭 C.科举 D.辟召 E.征辟
3、宋代不动产买卖契约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程序方面的要件(ABCDE)
A.先问亲邻 B.过割赋税 C.输钱印契 D.经官给据 E.原主离业 4、《大清新刑律》将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主刑包括
《中国法制史》模拟试卷一 第3页,共8页
(ABCDE)
A.死刑 B.无期徒刑 C.有期徒刑 D.拘役 E.罚金
5、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政权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分别制定的婚姻法规包括(ABCDE) A.《闽西婚姻法》 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 C.《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 D.《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 E.《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
四、判断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判断正误,将正确的打上“√”,错误的打上“×”,并简述理由。)
1、法家主张“刑无等级”、“法不阿贵”,所以“君主犯法与庶民同罪”。 (×)
法家“隆君重法”、“法自君出”、“令高于律”。 2、秦朝以一定的年龄为标准确定刑事责任能力。(×)
秦朝以一定的身高为标准确定刑事责任能力。 3、 中国古代长期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尤其在宋朝商人的社会地位极其低下。(×)
恰恰相反,随着宋朝私有制的深化和工商业的繁荣,商人的社会地位有很大的提高。 4、“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就是“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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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其所重,轻其所轻”是明朝的立法原则,“举重以明轻,举轻以明重”是唐朝的司法审判原则。 5、“五朝会典”是指《唐六典》、《大明会典》等五个朝代的会典。(×) “五朝会典”是指清朝《康熙会典》、《雍正会典》、《乾隆会典》、《嘉庆会典》和《光绪会典》。
五、名词解释(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五听”
“五听”是西周时期在长期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经验总结。(1分)
“五听”的内容为:“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即通过注意当事人的各方面表情而分析、认定其口供真实与否。(3分)
“五听”既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又有其缺陷,容易主观擅断而错判。(1分) 2、鬼薪、白粲
秦国的一种徒刑。(1分),鬼薪,即男犯主要是为宗庙采薪,白粲,即女犯主要为宗庙择米。刑期一般一至三年。(4分) 3、“折杖法”
“折杖法”是宋朝首创的一个刑罚制度。(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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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折杖法”是用决杖来代替笞、杖、徒、流的刑罚方法。“折杖法”使得“流罪得免远徙,徒罪得免役年,笞杖得减决数”,体现了宽减刑罚的精神。(3分)
“折杖法”虽然在一定意义上有宽减刑罚的积极意义,但是违反了“轻罪轻罚,重罪重罚”的客观刑罚原则。(1分) 4、廷杖
廷杖最早源于隋文帝,明朝朱元璋时成为制度。(1分)
廷杖就是由皇帝下达命令,司礼监监刑,锦衣卫施刑,在朝堂之上杖责大臣的制度。(3分) 廷杖制度是皇权极端膨胀的表现。(1分) 六、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 简述“秋冬行刑”
“秋冬行刑”起源于西周,至汉朝正式成为司法行刑制度。(1分)
“秋冬行刑”是指刑罚的执行,尤其是死刑的执行,除了特殊情况外,应当在秋冬执行。(5分)
“秋冬行刑”的理由一方面是“天人感应”的理论,另一方面是为了不误农时。(2分)
2、 简述“七出”、“三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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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出”、“三不去”起源于西周,至唐朝正式成为婚姻法律制度。(1分)
“七出” 是指妻子有下列情况之一: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丈夫有权休妻。
“三不去” 是指妻子虽然有“七出”之条,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持舅姑之丧、娶时贱后贵、有所受无所归。丈夫不得休妻。(6分)
“七出”、“三不去”是中国古代“男尊女卑”伦理在婚姻法律制度上的典型表现。(1分)
3、 简述“鞠谳分司”制度
“鞠谳分司”是宋朝首创的一个司法制度。(1分) “鞠谳分司”是指:由专职官员分别负责审讯与判决,即负责审讯的官员无权过问判决,即负责判决的官员无权过问审讯。(6分)
“鞠谳分司”使得审讯与判决两种权力互相牵制,有其合理和进步的意义。(1分)
七、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每小题16分,共16分)
1、试论述唐律中“举重以明轻”与“举轻以明重”的司法审判原则,并且举例说明。
为了减少律文的繁琐,唐律确定了“举重以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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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举轻以明重”的司法审判原则。在不伤法律本意、不至于引起歧义理解的前提下,体现了立法者“律文简约”的精神。(2分) 唐律规定:在案件审理无严格相对应的法律条款可援引时,如果对该案处理应该减轻时,可引用相关联的重罪条款,以比照确定轻刑,即“举重以明轻”;相反,如果对该案处理应该加重时,则引用相关联的轻罪条款,以比照确定重刑,即“举轻以明重”。(8分)
唐律《贼盗律》规定:“夜无故入人家,主人顿时杀死者,勿论。”如果主人将夜间无故进入其家的人打伤,如何处理,法律并无明确规定。但是根据“主人顿时杀死者,勿论。”的规定及“举重以明轻”的原则,显然也应该“勿论”。(2分) 唐律《贼盗律》规定:“谋杀期亲尊长,皆斩。”但此处规定仅限于“谋杀”,对于已经杀害期亲尊长者应该怎样处理,法律无明文规定。但是根据“谋杀期亲尊长,皆斩。” 的规定及“举轻以明重” 的原则,显然也应该“皆斩”。(2分)
“举重以明轻”与“举轻以明重”原则的确立,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律文的简约,表现了唐律在立法技术方面的提高。(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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