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标人)
1、根据已收到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警官教学综合楼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后,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范围,承担监理服务,包括工程施工前期服务和工程施工完成的后续服务工作。同时,我方按施工合同价的 %监理取费计取所承担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2、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补充文件通知的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我方将接受并遵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按照监理人员执业守则,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我方制定的监理规划、实施细则进行监理,从项目出发,进行全方位的有效管理,使工程建设投资目标、进度和质量目标的以实现。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卢日富 (注册监理工程师姓名)作为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及时派驻现场监理人员。
5、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本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广西桂新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加盖单位公
章)
日 期:二O一x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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