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勤/值班制度
1.日常工作时间为: 早班:8:30—16:00 晚班:11:00—18:30 行政班8:30—12:00, 14:30—18:30
2.加班: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时,公司将安排加班。并及时补上漏打考勤单交总部行政部门。
4.迟到、早退十分钟以内的扣10元,半小时以内扣20元,半个小时扣30元,半天扣50元。
5.员工请事假一天,不核发当日工资,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三天。员工一个月累计旷工2次者予以开除处理。
二、劳动纪律
1.听从上级指挥、服从上级安排,员工除正式上诉外,不得越级报告, 不得顶撞、侮辱、诽谤上司及同事,不得拉帮结派。
2.若被中介、客户书面投诉者视为严重过失,被投诉者除要写检讨报告外,并扣除一天工资,若被投诉两次以上则加倍罚款,情节严重者将加倍处罚并作解聘处理。
3.保守公司机密(机密包括信息、业务情况、制度等),爱护公物,不得有损害项目、开发商以及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言行,违者则按解聘处理。
4.工作时间内在销售现场不得吸烟、吃零食。不得在销售及办公场合奔跑、喧哗、擅入其他部门,擅自翻拿他人物件。
5.工作时间内不得谈与公事无关的事情,不得在售楼部阅报,读与业务无关的书籍、写私人信件、听收音机、有睡态、醉态、擅离职守。
6.廉洁奉公,不得私下交易,私收顾客小费、好处费。
以上情况,如有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警告、记过、除名、等处分。
三、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一律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受假。不得以口头、电话、手机或由他人代为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病假一天以内的由主管核准且不扣工资。一天以上(含二天)的请假,事先须经案场经理同意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日工资三倍予以处罚直至开除处理。
3.员工因病不能提前请假,应先请示部门主管征得同意方可休假,并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上班第一天内到办公室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作旷工处理。
4.无故旷工者,公司将予以除名处理。
四 、离辞制度
员工自动离职,置业顾问应提前10天,销售主管应提前30天,经理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自动离职或由公司辞退,必须办好所有交接手续,包括售楼部的文件、文件夹、项目资料、客户登记本、工作服、工作牌等;所交资料、文件等必须完好无损,否则按实际情况在工资或提成中予以扣除。
五、售楼部管理细则
为达到并保持工作高效率和优质服务,除销售人员守则外,特针对售楼部的具体情况,另行特定销售人员行为准则如下:
(一)行政管理
1.严格执行行政部门制定的案场考勤制度,不得弄虚作假。每天早晨8:30必须到达案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案场人员吃早饭必须在8:30前结束,如果发现8:30后吃早饭者,罚5元。
3.早上8:30分考勤前,所有人员应着制服,仪容仪表未达规定者罚 5元。
4.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主管申请并填写请假条,否则一律以旷工论处,对于一般情况将不予批准。
5.病假:必须立即上报主管,事后出具病假卡、病假单,否则按事假后旷工处理。
6.工作期间外出:必须得到部门主管的同意,所有人员外出都要作书面登记,若不作登记者,罚5元,若私自外出者,罚20元,并以旷工论处。 7.不佩带胸卡者,罚20元。 8.前台内吃饭及零食者,罚20元。
9.上班睡觉、精神萎靡者,罚20元,聊天、看报、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做与业务无关的事情,罚20元。
10.接待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销售桌和桌椅归位,违者罚5元。 11.前台台面只允许放销售夹、计算器、电话,其余物品一律不准摆放,违者罚5元。销售夹不得随意摆放,违者罚50元。
12.案场的一次性杯子仅供客户使用,业务员使用一只罚5元。 13.故意破坏公物者,罚20元,并实行双倍赔偿。不小心损坏者恢复原状。
14.业务员上班期间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一般为5分钟),违者每次罚20元,若影响正常业务工作者,罚50元。
15.样板预售合同,由专人保管,实行借阅制,借阅需做登记,如私自拿看合同违者罚20元。
16.如在柜台或销售桌上发现空白合同,合同使用者(业务员)罚20元;如发现已签约的合同,则罚50元。
17.办公用品实行一次性发放,并签字领取,丢失后将不再补发自行解决,如计算器等应照价赔偿。
18.中午不允许在前台用餐,违者罚10元。
19.案场不得高声喧哗或与同事打闹,保持适度的背景音乐(不影响交谈),违者罚10元。
20.人员下班前应保持案场整洁,将所有门窗、灯光、电器设备关闭,违者罚50元。
21.所有案场人员休息日手机关机者罚款50元/次。 (二)业务管理
1.每个来电来访必须及时登记,若发现未做登记,罚20元。 2.电话铃声响3声以上无人接听,柜台上的业务员罚5元/人。 3.在现场接待中,每次应询问客户“以前与哪位销售员联系过没有?”否则罚50元/次。
4.对客户态度冷淡或态度恶劣,违者罚款50元/次。
5.对首次来访客户,每个销售员必须进行整体的销讲,否则罚20元/ 次。
6.如销售员私自承诺给客户折扣,违者罚整套业绩奖金,并酌情给予处分。
7.销售员未通过核实私给客户房源,违者罚半套业绩奖金,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另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
8.销售员未按时完成案场经理合理任务的(包括催款,邀约,追电),罚50元。催款以规定日期为准,追电邀约不超过三到五天,以销售员客户登记本为准。
9.认真执行销售流程,做到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签约准确、无差错,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0.客户交大订金或房款(包括首期款)时,必须由业务员带客户到财务室交款,否则罚20元。
11.业务员必须严于律己,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有问题多请教、多讨论,如遇特别事宜不得擅自作主,必须汇报上级主管,以便合理解决。违者罚50元。
12.销售员业绩有争议,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找主管、经理、总经理协调。绝对禁止发生争吵,违者根据情节轻重并酌情给予处分。 13.恶意争抢客户,警告处分一次,严重者罚款处分。
14.案场所有员工不服从主管,口头警告一次,严重者警告处分一次。 15.当月违反规章制度,罚款累计达5次者,上报总经理并且停止接待。 16.不得私拿客户回扣,违者全额退还客户,罚款1000元并予以除名。 17.业务员在销售中不得违背公司文件规定,随意承诺客户,泄露甲方及公司商业机密,违者罚款500元/次,视情节严重,给予处分或予以除名。
所有罚款自动充作案场经费,由全体人员共同监督 (三)考核及晋升机制
1.业绩考核销售人员每月进行一次考评,考核成绩作为奖励淘汰的依据。考核内容如下: 1).业绩情况。 2).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3).工作积极性
4).团队精神及协助现场管理情况
2.实行末位淘汰机制:连续3个月(包括跨季度)销售业绩排名最后一名,表现不佳者,予以淘汰。
3.项目考核:根据项目情况,随时对项目组人员进行项目知识考核,不合格者停岗,待考核通过方可上岗。
4.奖励机制:销售业绩突出或者表现优秀者,上报公司给予现金奖励,由总经理视实际情况决定奖金金额。销售员符合以上各项考核标准的,可提前晋升加薪。
以上内容适用于销售现场全体销售人员,每位销售人员必须认真对待和遵守。
美和家园售楼部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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