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曼《梦幻曲》
该曲为变化再现的三段曲式结构,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呈示部。中间段,再现段。
第一部分(呈示段)由两个乐句构成,都是四个小节,属于方整型结构,第二个乐句与第一个乐句结构相似,主题相同,因此两个乐句构成平行关系,该乐段为F大调,第一个乐句从主功能开始在属功能上结束,第二个乐句也是,结束在属功能上,为开放型乐段,为第二个部分的出现提供了条件,更好的引入第二部分,第一部分结构简单,和声稳定,材料单一,调性统一,属于呈示型陈述类型。
第二部分(中间段)的出现引入新材料,与第一部分不一样,在调性上也有很大的该改变,引入移调,显示g和声小调,准到降B大调上再转到d和声小调上,属于移调中段,有更强的独立性,不过中段两歌乐句都保留原主题的句型,但两句的关系与呈示段的不同。它们在织体中加入复调因素,从而有变化的移调模进关系,引入更多的转调,并在织体中加入复调因素,从而加强中段的中间陈述的功能,使音乐更富有展开性,还有在中间段部分有属准备,属功能持续。
第三部分(再现段)与第一部分相似,属于再现段,它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变化重复,清晰地在线呈示段的旋律,再现段的旋律与呈示段基本相同,中间假如了一些变化,有移饰音的出现,另外伴奏试题也更有色彩性,另外第二乐句运用了扩充结构,使乐曲更加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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