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
丙方: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共同执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相关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服务目的
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方法,解决社区居民困难和问题,营造社区社会服务氛围;提升丙方社区工作人员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建立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探索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建立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模式。
第二条 服务对象
以丙方辖区内80岁以上独居老人、三无老人、优抚对象及困境儿童为重点,兼顾社区特色,回应社区居民需求,服务于全体社区居民。
第三条 服务内容
(一)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氛围营造
1.组织街道各社区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宣传活动。 2.协助丙方打造社区社会工作室。
(二)指导社区社会工作者为社区居民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1.指导社区社会工作者为社区80岁以上独居老人、三无老人、优抚对象及困境儿童开展个案、小组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2.指导社区社会工作者回应社区居民需求开展个案、小组等专业服务。
3.指导社区社会工作者组建及管理社区志愿者队伍。 (三)社区特色服务项目打造
1.通过社区调研及评估为社区制定社区特色服务项目。
2.指导社区社会工作者以社区特色及居民需求出发开展社区特色服务项目。
(四)社区社会工作人员培训
1.为各社区考取社会工作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提供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培训。
2.为社区专职社工提供督导服务。 (五)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制定 1.制定社区社会工作者日常工作标准。 2.制定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流程规范。 3.制定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档案管理标准。
第四条 专业服务队伍
(一)队伍人员组成:专业服务队伍由项目督导、项目组社工、街道联络员、社区专职社工及社区志愿者组成。
1.乙方提供具有丰富社会工作实务和理论经验的督导1名。2.乙方提供具有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背景的项目社工11名。
3.丙方提供具有社会工作资格证书的街道联络员1名。 4.丙方提供具有社会工作资格证书的社区社会工作者12名。 5.社区志愿者队伍由乙方指导丙方共同组建。 (二)队伍人员职责:
1.项目督导:开展项目团队社工督导及培训,提升项目工作人员能力,保障服务质量。2.项目组社工:
(1)进行项目整体规划,管理。 (2)在整个街道层面协调开展专业服务。 (3)指导、协助各社区社工做好项目服务。
3.街道联络员:
(1)协调乙方与丙方的工作对接。
(2)协助乙方协调丙方社区社会工作者开展服务。4. 社区专职社工:
(1)根据项目整体要求,开展专业服务。 (2)接受乙方督导及培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5.社区志愿者:协助项目社工做好项目工作。
1.甲方权利
(1)有权了解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进度。
(2)有权提出项目运行建议,促使项目向有利方向发展。 (3)有权对项目进行适当的整体宣传和包装,扩大项目影响。 (4)有权使用本项目实施所产生的专业成果。
2.甲方义务
(1)在约定的时间内协调项目经费落实,保障项目服务开展。 (2)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进行项目实施各方及服务资源协调,保障项目开展。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1)在约定时间内获得拨付款项。
(2)有权经与甲方、丙方协商一致后对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进度进行调整。
(3)有权要求项目参与人员按照项目要求开展服务。 (4)有权与丙方协商一致后使用各社区社会工作室。 (5)拥有项目实施所产生的专业成果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2.乙方义务
(1)在收取拨付的款项时,提供正式的等额票据; (2)定期向甲方、丙方及相关部门汇报项目进度情况; (3)进行督导及项目社工的管理,保障项目进度及质量; (4)规划、管理项目的实施,接受项目评估; (5)合理使用项目经费,接受项目经费审计。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有权了解项目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进度。
(2)有权提出项目运行建议,促使项目向有利方向发展。 (3)有权对项目进行适合的整体宣传和包装,扩大项目影响。 (4)有权使用本项目实施所产生的专业成果。
2.丙方的义务
(1)免费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及基本办公条件,包括办公室、办公座椅、文件柜、水电、电话及网络。
(2)协助乙方协调社区资源及社区工作人员开展项目服务。
(3)进行社区社会工作者的管理,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该协议属社会公益范畴,影响面广,意义深远,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管辖和保护;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任何一方因其未履行相关义务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未尽事宜及生效
三方可协商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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