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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八大权利三项义务

2024-03-19 来源:小奈知识网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一、《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

⑴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⑵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珠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⑶批评权、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⑷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⑸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⑹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⑺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⑻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三项义务

《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三义务:

⑴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⑵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⑶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企业职工劳动保护的权利及义务

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义务是:必须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防护措施、用品、用具.

企业职工的劳动保护权利是: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险情特别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撤离危险岗位;对漠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领导者,有权批评、检举、控告。

三、企业职工的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法》规定了企业从业人员具有三项保障安全生产的义务,同时从责任制的角度,还具有如下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生产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

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严格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清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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