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规范出货成品检验,防止不合格产品被出货。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U型玻璃成品出货前的检验作业。 3、职责
3.1 生产部/市场部:成品出货前的检验通知。 3.2 品管部:成品出货前的检验执行。
3.3 物流部/生产车间:成品出货检验工作的配合。 4、作业细则
4.1 生产部/市场部根据成品出货日期,提前三天通知品管部/物流部/生产车间。
4.2 品管部正式验货前1小时,通知成品库/生产车间进行验货准备。 4.3 物流部根据通知内容,开据《待验单》将待验成品准备好并挂“待验”标志牌。
4.4 品管部针对待验成品,准备相应的资料及样板。品管部根据制单或客户订单,确定抽样计划,对出货成品品质进行检验。 5、检验内容
5.1 外观检查:检查产品是否有气泡、破损、污渍、变形、受损及包装是否符合要求。
5.2 规格检查:检查是否符合制单或订单要求。
5.3 特性验证:检验产品的理化及卫生指标是否发生变化。
5.4 产品包装和标识检查。
5.4.1 检查产品的包装方式、包装数量、包装材料的使用、包装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5.4.2 贴纸的粘贴位置、书写内容、外箱填写是否规范正确。 6、不合格的判定
品管部QA根据“产品质量检验标准”判定抽检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数量,若QA无法判定结果,可交品管部主管判定,提出不合格品的处理意见。
7、验货结果的判定与标识
7.1 品管部QA根据不合格品的确认结果,判定该批产品是否允收。 7.2 对允收批产品,通知货仓部入库出货。
7.3 对拒收批产品,则挂“待处理”牌,物流部不得擅自移动该批产品。 8、产品的补数和返工、报废
8.1 QA根据检验结果,确定抽检批产品的允收情况,并书面通知生产部进行补数和返工。
8.2 补数:是确认该批产品允收,但生产需按查验出来的不合格数量进行补数。
8.3 返工:经确认的不合格品率已超过品质允收(AQL)时,品管部通知生产部安排返工,返工过程的品质控制由生产车间和QC负责,返工完成后,生产车间须通知QA到场重检,直到合格为止。 8.4 报废:QA对存在的严重不合格产品确认报废,由品管部填写报废单,注明报废原因,交生产部审批,生产部负责查清报废原因。
9、验货记录
9.1 QA在完成验货后,及时填写《FQA检验报告》交品管部主管签字并存档。
9.2 如有客户QC验货时,由品管部派QA陪同,验货程序同QA验货,但要使用客户QC验货记录单,验货完成后,由陪同的QA将QC验货记录单一式二份交品管部主管签名,一分由品管部保存,另一份交客户QC。
云南家华新型墙体玻璃有限公司
200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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