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程序
1、各部门需要物品、物料、原材料购置时,特别是燕、鲍、翅、参、虫草以及海鲜类、香烟类、酒水类(蔬菜、肉禽、水果、粮油、除外)或单次、单品采购金额超过 元的,应由该部门负责人填写申购单→库管核对库存后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采购部实施购买→仓库入库→部门按需领用。
2、采购人员购货时,须对多家(三家以上)进行价格、质量比较;供货商定向送货的不得高于既定价格标准。
3、凡未按规定填写审购单报批的,库管不得单入库。 二、采购方式的确定
1、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原材料,应该选择供货商送货的方式。
2、对于使用频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零星物品及餐中断档急需物品可由采购人员采购。
3、采购方式上采用“定点、定价、定时”采购原则。 4、对于一些特殊的原材料可由外地发货,按计划定期申购。 三、供货商进场程序
1、供货商的寻找原则上由采购部负责,总经理督导; 2、供货商进场首先与采购部接洽,谈妥相关合同细节(以酒楼合同范本为标准合同格式),经总经理审查批准后,由总经理出面代表酒楼与供货商签定合作协议。
3、采购部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室、库管及相关使用部门负责人,并将已签定的合同(协议)送交合同专管员一份备档,另一份留存备查。
四、供货商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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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供货商违反相关合作条款(送货不及时、原材料质量问题、拒绝送货、配合工作不到),由采购部核实细节、了解事情原委,报请总经理后,作出处罚决定,实施处罚;
五、供货定价制度
(一)原材料市场价格调查
1、酒楼每月组织供货市场调查不得少于一次,且应填写市场价格调查表,写明市调时间及地点,各参加人员在市调表上签字。
2、市场调查由采购经理、行政总厨、财务会计组成,具体由采购经理召集。
3、市场调查时间定于当月末或下月初,如恰逢节假日,应作适当顺延。
(二)定价程序
1、每次市场价格调查后,应及时制定当期的供货商品执行价格,先由采购经理初定,再交总经理审定后审批。批后将执行价格以书面形式交财务部、仓库执行。
2、原材料采购定价标准
处在批发价和零售价之间(即高于批发价低于零售价)。 3、价格调整:
因市场变化情况特殊,供货商提出价格调整要求,首先由供货商报采购经理,采购经理了解相关市场情况后定出调价草案,再报总经理审批。
(三)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
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且经沟通后无效,由采购经理决定是否更换、续用,然后报总经理最后裁夺。
201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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