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科学发展综合考
核评价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济发[2012]15号 【发布部门】济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6.06 【实施日期】2012.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的意见
(济发〔2012〕15号 2012年6月6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圆满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考核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12年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群众为根本,以实践为标准,紧紧围绕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着力形成科学发 1 / 2
展导向,为开创省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
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服务中心、促进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设置考核指标,创新考核方式,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特别是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实际成效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和评价的基本依据,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围绕科学发展提高能力、增强素质,敢抓善管、真抓实干。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评价。充分体现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的工作特点,以综合评价各单位争先进位、跨越发展为重点,充分调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突出工作实绩考核,把推动科学发展和履行岗位职责成效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贯彻民主、公开的要求,充分保障群众对考核评价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引导领导干部体察民情、尊重民意、重视民生,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坚持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指标,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组织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切实做到考核评价简明务实、科学有效。改进考核方式方法,不断推进考核工作信息化。 二、考核内容 (一)县(市)区
考核内容分为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党的建设、全市重点工作和群众满意度八个类别。县(市)区考核实行千分制,总权重1000分,其中经济建设340分、社会建设260分、生态文明建设90分、政治建设70分、文化建设70分、党的建设90分、全市重点工作50分、群众满意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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