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集团发展战略,积极推进集团业务发展,客观、公平地评价投融资管理中心的绩效状况,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中心各部门落实全年各项经营管理目标,实现公司年度计划,确保公司实现投融资管理战略目标,根据集团绩效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
本公司投融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是建立在员工的工作目标和集团发展目标紧密联系的基础上的,本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制定。
第三条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集团投融资岗位所有人员。 第四条 考核目的
本办法目的是不断对员工进行激励和指导,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公平合理的评价公司员工的价值分配。加强部门之间,管理者和普通员工之间沟通,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树立良好的团队意识,建立优秀的公司文化氛围,最终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第五条 主要职责
1、负责公司的融资管理、资本管理和资本运作工作,制定投融资战略规划,形成有效实施公司战略发展的长效机制。
2、负责制定与实施公司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计划,并进行融资的贷后服务与管理工作。
3、负责对下属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
第二章 绩效指标的设置与考评
第六条 关键绩效指标的设置
1、本职工作分别由各部门进行专业考核,以年度/月度工作计划为依据,作为关键绩效指标进行控制。具体权重如下:
本职工作由管理部门进行专业考核 指标及权重 投融资管理80% 日常管理指标10% 公用基础管理指标5% 人力资源指标5% 2、投融资管理中心关键绩效考核指标,见下表: 序KPI指标 号 投融资完1 成计划率 渠道拓展投融资中2 计划达成率 融资成本3 降率 心 财务管理中月/年度 心、董办 月/年度 财务管理中月/年度 心 指标定义/公式 资料来源 期 考核周投融资中存量融资4 的延续 理中心 完成某项投融资项目所需要的投融资中5 融资周期 时间 投融资报6 告通过率 投融资分7 析报告提交及时率 3、通过考评结果对投融资管理中心的月度工作绩效及年度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并作为绩效工资奖罚发放的依据。
第三章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七条 考核责任书制定
集团副总裁负责根据公司年度任务计划安排投融资管理中心总监与投融资各部门总监签署《投融资目标责任书》,原则上《投融资目标责任书》为投融资管理中心年度员工个人业绩考核指标标准。因特殊情况业绩指标须进行变更的,必须由集团副总裁进行审批。每年1月末前,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将本年度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抄送财务部门。财务管理中心按照绩效指标计算业绩考核。
心、财务管月/年度 月/年度 心、董办 投融资中心 月/年度 投融资中心 月/年度 第八条 考核目标制定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由集团副总裁与投融资管理中心总监商议后,报董事长确定当年的绩效考核指标;投融资各部门总监由投融资管理中心总监确定月度、年度业务任务(绩效考核指标计划表)。
第九条 考核形式
采取扣减形式,由投融资管理中心总监、集团副总裁按层级进行考核。扣减由投融资管理中心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有针对性的根据岗位的基本工作要求列出部分扣减内容,形成正常的管理职能,在每月度的应发绩效工资基础上扣减。
第十条 考核流程
投融资管理中心总监每月度最后一天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各部门总监对部门所有人员进行考核。投融资管理中心总监由集团副总裁考核。投融资管理中心总监最迟于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前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复核并汇总后提交集团副总裁审核,并报董事长审批。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汇总考核表后登记考核分数,抄送财务管理中心对绩效工资扣发或奖励。
考核表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存档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部分依据(绩效考核评分表)。
第十一条 考核指标计算公式
根据全年计划目标分解月度计划,按完成进度计算考核得分。具体计算公式:
1、应发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绩效系数K
2、绩效工资基数按个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金额确定,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个人合同工资总额的30%计算; 3、每月从工资总额中提取30%作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如下: 3.1 如完成当月目标任务85%-90%(绩效考核85分-90分),发放本月绩效工资100%,以此类推,见下表。
3.2 如绩效考核低于60%(绩效考核60分)的,扣除全部绩效工资。3.3 如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绩效考核低于60%(绩效考核60分)的,调整岗位或降薪。
绩效工资系数
考核等级 A 110>100>考核得分 X≥X≥90 ≥85 100 绩效工资1.2 系数K
第四章 考核的仲裁
第十二条 考核结束后,被考核人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考核人有向被考核人反馈和解释的职责。
第十三条 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与考核人沟通方式解决。沟通无法解决时,被考核人有权在了
1.1 1.0 0.9 0.8 0.5 0 ≥75 ≥65 ≥60 60 90>X85>X75>X65>XX<B C D E F G 解考核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向考核人上一级主管或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监提出申诉。申诉时需提交《绩效考核申诉说明书》及相关说明材料。
第十四条 主管领导或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监在接到《绩效考核申诉说明书》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做出书面答复并将最终处理意见报集团备案。
第十五条 若员工的申诉成立,应改正申诉者的绩效考核结果,各级主管领导对申诉人应持积极心态,不得对下级申诉随意阻挠或打击报复。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考核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考核职责,严格按照程序实施,真实反映、客观评价考核对象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对考核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及时性和公正性负责。
第十七条 考核工作应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对因工作不力给考核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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