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要求:见附件二的电梯订货技术要求及附件三的工程项目电梯技术参数一览表。
(2)乙方承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具备国际、国内安全产品认证书和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并具有满足整个系统要求的功能,该产品是合同约定品牌的生产厂家原厂生产的全新的产品。该产品的制造与安装应符合国家颁布的《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与《电梯技术条件》要求。
2.验收
(1)质量检验标准和验收规范依据
1)电梯执行同家现行规范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电梯技术条件》。
2)扶梯执行国家现行规范《自动扶梯制造安全规范》。
(2)产品的供货安装验收必须以甲方认可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及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电梯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3)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产品运到指定地点后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对照订货单与有关设计文件对产品的品牌、数量、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开箱验收,核对无误后设备方可进场安装。在开箱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产品试验报告单、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书、“三包”保修卡、产品及相关材料的国际、国内安全认证书和质量保证书等交由甲方确认。整机或配件为进口产品的,还应出具产品的生产厂家资料、原产地证明、进口许可文件、海关完税证明、进口关税证明,并保证达到甲乙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中的功能。乙方须提供原生产厂家所附的进口产品的外文资料或经公证处公证的中文翻译资料。 (4)电梯安装完毕,试运行正常,甲方即签发验收合格证明,以协助乙方办理技术监督局的验收。
(5)甲方按上述第四项签发的验收合格证明仅为协助乙方办理技术监督局验收,不作为分批合同结算的依据。结算须通过甲方组织的正式验收后方可办理。 (6)电梯通过技术监督局和质量监督站验收之日起__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书面申请正式竣工验收,甲方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__日内办理正式竣工验收,否则,视为乙方通过甲方正式竣工验收,甲方应向乙方办理分批合同结算;如未能通过甲方组织的止式验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__日内对存在的问
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出具整改报告并书面通知甲方,再由甲方按程序组织验收工作。
(7)正式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双方签字盖章,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竣工图及其他竣工资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件。
(8)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工程所在地______市技术监督局和质量监督站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如有关设备、设施需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则甲方可配合乙方对报验资料签字盖章,但不作为甲方验收依据。交付使用仍以通过甲方人员到现场正式验收接管,并经甲方授权人员在交接文件上签字盖章为准。
第七条 保修条款
(1)本产品实行国家“新三包”政策,乙方对产品向用户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2)本合同设备、系统、工程的保修期为___年,自安装工程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___个小时内派人员到场维修并在___小时内维修完毕,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坏,乙方免收一切费用(包括免费更换零部件);否则,乙方可适当向甲方收取更换的材料、部件的成本费。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不及时派人员维修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维修完毕,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请人员修理,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若对保修责任产生纠纷,由___市技术监督局和质量监督站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在保修期内,乙方至少每月___次派人员前往设备、系统、工程现场对设备、系统、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并跟踪了解设备、系统、工程的运行情况,建立用户跟踪卡,对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做好跟踪记录。
(4)保修期届满之口起,设备、系统的保养维护服务内容、费用及支付方式等有关事宜由乙方与甲方或其下属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维护或服务协议。
(5)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跟踪服务热线,若设备、系统、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属产品质量问题的以成本价更换维修.
(6)保修期满后,电梯及其附属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小时之内赶赴现场维修。乙方应当保全相关证据,故障排除后由双方进行调查,确定责任。
(7)本着长期合作的原则,为了减轻供需双方工作负担,由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电梯运行及维修人员(人员数量为每__台电梯一名,不足___台以___台计),并协助其取得运行、维修相关的资质证书,以便于电梯的日常保养及一般性故障的维修,具体培训日期、内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第八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设计、补充设计方案和安装施工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向乙方提供工作场所,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用电〔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监督、检查产品、工程的质量,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问题,并参与产品、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如现场代表变更则须及时通知乙方。
(5)如有隐蔽工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后____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6)在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产品、工程验收申请后___个工作日内对产品、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结算。甲方未及时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不免除乙方对产品、工程可能存在的隐蔽瑕疵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国内认可的安装资质证书。 (2)按约定向甲方提供产品,完成安装并调试合格。
(3)乙方须配合甲方的要求及土建情况进行设计、制造电梯,甲乙双方应密切关注合同的供(提)货期,如有异常(包括推迟基建期、暂缓基建、停止基建和与电梯有关的变更)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通报。
(4)乙方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提前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有关技术交底资料。包括准确无误的基础施工图,并配合甲方进行基础施工。
(5)乙方应委派现场代表,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6)乙方应免费提供产品附件及专用操作维修工具各一套,须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技术达到熟练程度。
(7)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及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8)按有关安全法规进行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如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隐蔽的无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分批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未按期交货的,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解除该分批合同,乙方应按该分批合同暂定总价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分批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向甲方供货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更换直至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按前款承担违约责任。
(4)若乙方的安装工程质量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进度上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因此造成逾期通过验收的,每逾期一日,按该分批合同暂定总价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该分批合同,乙方应按该分批合同暂定总价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上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但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验收后甲方提出复查的,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7)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工程的所有资料和甲方交予乙方使用的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
(8)乙方 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与甲方签订具体分批合同,且不得拒绝甲方合理的供货、安装要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与甲方签订分批合同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元,逾期超过___日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另行招标或向其他供应商订货并委托其安装,乙方应按拟签订分批合同总价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而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 转让条款(见第2章)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条款(见第2章)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见第2章)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见第2章)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条款(见第2章)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条款(见第2章) 第十六条 其他条款(见第2章)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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