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小型企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中小型企业为我国这样的人口大国减缓就业压力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但是,随着我国税收制度的日益完善,中小型企业的利润却因为税收负担过重日益减少。本文通过对近几年来中小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阐述了我国政府在税收优惠政策上的不足与企业在税收负担过重下盈利能力低下无法更好的发展的事实,从而分析了税收优惠记录方式,税收优惠政策本身的力度不够与宣传不足导致了企业税负过重,并且从企业角度来看发现了企业本身对财务管理的不重视导致的利润降低。最后,本文从内外两个角度提出了针对中小型企业税收优惠中的不足之处的应对措施。
关键词:税收优惠;中小型企业;税收负担过重。
目录
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文献综述 .......................................................................................................................................................... 1
(一)建立完善的所得税税收优惠记录,编制中国的税式支出目录。 ............................................................................................... 7
一 税收优惠的相关内容
(一)税收优惠概念
税收优惠,就是指为了配合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在税收方面相应采取的激励和照顾措施,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税收优惠的运用技巧
1、在适用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时,必须进行比较分析,通过综合平衡后做出选择
2、充分考虑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成本
3、跨国纳税人必须关注收益来源国与居住国政府是否签定税收饶让协议
(三)税收优惠形式的分类
1、直接优惠
直接优惠方式是一种事后的利益让渡,主要针对企业的经营结果减免税,优惠方式更加简便易行,具有确定性,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政策性倾斜、补偿企业损失上。从长期来看。直接优惠是降低税率或对企业经营结果的减免税,容易导致政府税收收入的减少。
直接优惠方式包括税收减免、优惠税率、再投资退税等.
2、间接优惠
间接优惠方式是以较健全的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的,它侧重于税前优惠,主要通过对企业征税税基的调整,从而激励纳税人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以符合政府的政策目标。间接优惠方式中加速折旧、再投资的税收抵免两种方式具有更为显著的优点,即这两种优惠方式可以更有效的引导企业的投资或经营行为符合政府的 政策目标,鼓励企业从长远角度制定投资或经营计划。间接优惠是前置条件的优惠方式,管理操作比较复杂。
间接优惠方式主要以税收扣除、加速折旧、准备金制度、税收抵免、盈亏相抵和延期纳税等
(四)中小型企业税收优惠的必然性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对国家经济的发展期促进作用
在鼓励农、林、牧、渔、水利等方面起经济桑的补偿作用。促进了科技创新,有利于国家在新兴科技企业的领域取得更长远积极的发展。境外的税收优惠在吸引外资方面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实现全球经济一体化促进全球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为我国当前严峻的就业等问题创造了更多机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税收优惠也符合了可持续发展的国策,为子孙后代谋福利。
2、税收优惠的形式相比财政支出在及时性上更加符合税收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且其实质是相同的,都体现国家民族政策和扶持社会福利事业。
3、税收优惠的发展:中国早在公元前4世纪的秦国,就曾采取过鼓励农业生产的税收减免措施。如对努力耕织,增产粟帛的,免除其力役负担;为解决本国地多人少、不利于农业发展的矛盾,对邻国农民自愿入秦的,除提供田宅外,还给予免除三代徭役的照顾。现代各国采取的税收优惠形式,主要包括有减税、免税、退税、税式支出、投资抵免、税前还贷、加速折旧、亏损结转抵补和延期纳税等。
二 我国中小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的税收优惠没有详细的记录
目前,中国税收理论界开始重视税式支出,也形成了共识,认为对税收优惠也与对财政支出一样,应于尽快纳入预算管理,编制出中国的税式支出目录。实践中,尽管中国对税收优惠严格按照税收法律的规定执行,对税收优惠的条款进行了清理,但还没有编制中国的税式支出目录。
(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完善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需进一步完善。中小型企业在保持国民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就业、保证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目前,中小型企业占工商注册企业总数的99%,经济总量占全国GDP60%,上缴税收占50%,并提供了城镇就业岗位的75%。但中小型企业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和矛盾也较为突出,尤其在金融危机时候中小型企业受影响冲击最大。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条件过于苛刻。门槛过高、条件过细:企业年度纳税所得额不得超过30万元;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也不超过3千万元,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千万元。其次是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力度不够。老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规定了两档优惠税率,27%和18%,新税法统一为20%,只有极少数的企业享有15%的税率。对原按18%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来说,新税法实行20%的税率则加重了他们的负担。而新的小型微利企业只优惠了5个百分点,如果按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计算,其优惠所得税税额也只有1.5万元,优惠力度非常小。《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应纳税所得税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减少50%计入应纳税所得税,缴税比例依然是20%不变。这一政策受益企业的范围仍过于狭窄,且减计收入不如直接降低税率。三是借款利息税前列支的限制限制了中小型企业的发展。近年来,中小型企业普遍反映融资难,按新税法的规定,企业从非金融企业取得的贷款利息支出,按不超过金融企业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这对中小型企业融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极为不利。
(三)中小型企业因为税收负担过重导致的净利润减少亏损
负担过重是企业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本身获利能力不强,但是作为我国经济主要的经济主体,税收的压力过重依然是我国中小型企业不能承受之重。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少,企业内部没有足够好的纳税筹划,节税、避税,导致了我国现在大部分中小型企业生存艰难,在国内通胀,对内贬值的经济国情下,发展更加困难。
三 我国中小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我国政府没有为税收优惠编制中国的税式支出目录。
因为国家政府对税收优惠的不重视,虽然好的税收制度下,越少的税收优惠和税收减免体现出越完善的税收制度,但是根据目前我国国情来说,税收优惠制度的不重视更加导致了我国税收制度整体的的不完善。
(二)新税法部分政策的调整甚至抑制了某些中小型企业的发展,与原本制定新的税法的目的相悖。
针对中小型企业创办前期在上述方面支出可能较多的情况,很多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都在税收政策上采取了积极措施,如,韩国政府对新创办的中小型企业实行“三免二减半”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而在英国,投资创办中小型企业者投资额的60%可以免税。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则缺乏支持中小型企业创办的相关优惠措施,一些基层税务机关甚至按照销售收入百分比对其预征企业所得税。相反,我国的税收政策只是在很小程度上鼓励了中小型企业的发展。相对而言,更多的专注于农村和创新科技上。中小型企业是可以分为食品饮料行业、服装行业、建筑开发、化工行业、纺织行业、造车行业、电脑行业、包装行业、运输行业、家电行业、电子行业、旅游行业、机械行业、化妆品行业、卷烟烟草行业、酿酒行业、域名主机行业、中介行业、金属行业、广告行业、农业服务等。只有电子行业、农业服务、电脑行业方面能享受到除所得税税收优惠外其他税收优惠,并且所得税税收优惠门槛过高、条件过细:企业年度纳税所得额不得超过30万元;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也不超过3千万元,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千万元。而且企业所得税制度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广告费等在税前扣除都有一定比例限制,有些比例已显得与时代脱节,其费用标准未能与购买力水平挂钩。
(三)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
税法宣传即使年年搞,但大部分宣传只是流于形式,只有很少的宣传注重实效。常识性的宣传较
多,每年都在宣传几乎相同的税法知识,新的实质性的宣传较少。我国税法宣传时更加强调了纳税人的义务,而极少强调纳税人的权利,从而使纳税人在根本上不接触在缴税时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合理的避税节税手段。国家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在收税时只是一味的实行“从高从严”的方针,而没有履行一个政府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为群众着想的义务。
(四)中小型企业管理失衡
不少中小型企业经营者只重视从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角度上节约成本,而不重视财务管理,这也与我国绝大部分中小型企业财务工作者水平较低息息相关。企业的经营者只重视时候采取补偿措施,而不重视事中或者事前财务积极的筹划行动;只知道被动等待税收减免,不知道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主动调整企业内部形态达到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界限,因而从自身的角度来看,企业不关心纳税筹划或者很少开展纳税筹划是减少企业利润甚至亏损的主要原因。
(五)中小型企业本身的性质
我国中小型企业目前在税收放米娜体现出利润微薄、税制结构不合理,征收方式难以灵活调整,遵从成本高,经营环境恶劣等负面状态,在我国的税收环境下,大型企业的垄断经济能力导致了利润率大幅高于中小型企业,因而在相同的税费占格子利润比例中,大型企业明显低于中小型企业,除了所得税的税费与当期收入息息相关,其他如流转税,营业税等税费的固定更加加重了中小型企业的税负,从根本上降低了中小型企业的利润,抑制了中小型企业的经济发展。利润的低下导致了中小型企业对财务管理的有心无力,甚至没有建立晚辈的账册体系,税务不能难以对其实行查账征收,代而实行核定征收,甚至干脆采用定额征收的方式。虽然可能税收数量会减少,但是仅仅在经济增速放缓时可能出现这类情况,并且如果没有及时下调核定税率或定额,但是与过去相比,中小型企业的税负必然会加重。
四 完善我国中小型企业税收优惠的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所得税税收优惠记录,编制中国的税式支出目录。从而可以借鉴历史,从长远角度观察、分析、制定出趋于最合理的税收政策,使我国财政收入与企业利润达到一个平衡的最佳位置。
(二)进一步加大中小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对于国家而言,中小型企业在提高GDP或是减少就业压力等积极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甚至主导性的作用。降低税收是国家鼓励中小型企业的发展最可能最直接的方式。所以应完善税制结构,取消不合理收费,减少行政干预,让税费减负政策真正惠及中小型企业。虽然近年来我国迪欧惠及做出了有目共睹的中小型企业的积极政策:
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2009年9月1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对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11年10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将此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
2009年1月1日起,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统一降至3%;
2011年10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
2011年11月1日起,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
但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中小型企业的税负仍然偏重,尤其如果在受到了如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下,更加应该大幅度的降低中小型企业的税收负担,对经营困难甚至已经到底亏损情况的中小型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免税处理。欧美等许多发达国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一直实施轻税的税制改革,
通过减税让利给纳税人,鼓励社会创办更多的企业,吸纳更多的就业人员。同时,根据纳税人的效益规模或者企业规模实施差别税率,扶持发展中小型企业,鼓励全民创业,在促进祖国经济发展,减少就业压力等方面起重要作用。
(三)加强对税收优惠的宣传,加强对国家基层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因为政府工作方面的不足而导致的中小型企业没有享受到足够的优惠政策,政府要加大对税收优惠宣传的力度,不仅仅是在每年税收宣传的时候告诉纳税人应尽的义务,而且还要及时通知相关纳税人可以享受的新税收优惠。在纳税人缴税时,也有基层人员尽量普及纳税优惠而非一味的“从高从严”。
(四)中小型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
为了更好的享受我国的中小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不必要的纳税支出,从而实现利润最大话,中小型企业可以尝试以下方式从而减少纳税支出:
1、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允许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实现安排的过程。如果中小型企业本身不具备纳税筹划能力的,还可以出资由相关专业的事务所进行代理纳税筹划。支出较少的代理费用从而获得更大的利益。
2、建立详尽的会计账册
有了详细的会计账册可以使征收方式更加有利于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后,能更加正确的计算应纳税款,从自身做起防止税收机关“从高从严”的弊端。建立详细的会计账册后,也能更加清晰的反应出企业生产经营成果,从而制定更加时候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
企业可以从以上两方面从自身做起,减少纳税负担,更全面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净利润,从而取得更好的发展空间。
五、结论
本文根据对中小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的详细调查,对我国中小型企业面临严峻生存考验的不利情况下,从税负角度出发,分析了国家对于税收政策的不成熟与中小型企业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的不足,从而提出了从税法角度对中小型企业税收优惠加大力度的最直接方式,并且加大税收优惠的宣传;从企业角度建立完整的纳税筹划方案和详尽的会计账册。这些行为措施都不仅有利于中小型企业获得更大的利润,更优越的发展空间,更有利于国家经济的积极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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