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制造: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生产甲方已经生产的所有同型号产品,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二、产品营销:
1、双方在销售市场中必须避免不正当竞争,某一方在合作的客户另外一方不得干涉。否则,非违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乙方销售中所有甲方生产的产品,必须全部从甲方购买,乙方不得自行生产或向其他同行公司采购同型号产品,乙方须在货到之日起日内付款,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货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直接以甲方公司名义与客户合作,甲方根据销售价给乙方提成,提成=协议价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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