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遗嘱一式 份,一份交 ,一份交 。
2.我二人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我二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我二人自愿作出,系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我二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我二人全部遗产及权益进行干涉。
立遗嘱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立遗嘱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范本二:
夫妻共同遗嘱
立遗嘱人:
出生日期:
证件号码:
立遗嘱人:
出生日期:
证件号码:
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决定将夫妻共同财产及死后事宜作以下安排:
1.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位于 省 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房产证号: ;下称该房产)在夫妻均去世时,由 (身份证号: )继承;若夫妻一方先去世,则该房产属于先去世一方的份额由后去世一方继承;待夫妻双方都去世时,再由 (身份证号: )继承该房产(或剩余份额)。
2.夫妻共有存款 元,其中 元由 (身份证号: )继承, 元由 继承(身份证号: );
若夫妻一方先去世,则先去世一方的存款份额由后去世一方继承;待夫妻双方都去世时,按上款执行。
3.夫妻双方生前可协商或以实际行为变更或解除本遗嘱;若协商不成,一方可在本人财产份额范围内进行处分,另一方无权干涉:若一方死后,后去世一方可在其财产份额范围内变更、解除本遗嘱,超出其财产份额的为无权处分。
4.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继承及受赠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可另立遗嘱处分。
5.继承人应尽到赡养被继承人的义务,并妥善处理被继承人的死后事宜。
6.上述财产属于我们二人的合法共同财产,上述分配主张是我们的真实意思表示。本遗嘱是在我们神志清醒时自愿所立,其他人不得有异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夫妻双方协商增补。
7.本遗嘱一式 份,一份交 ,一份交 。
立遗嘱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立遗嘱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见证人(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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