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负责任:
①副总监与总监共同承担法人责任,并直接对总监负责;受总监委托主持全面工作时,要对企业负全责。
②协助总监工作,按分工负责的原则,主持部分日常工作,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负主要责任。
③对分管范围内各岗位员工执行责任制的情况,要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④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对员工要定期培训,定期考核,逐步提高员工的素质。
⑤对分管范围内有突出贡献或严重违纪的员工,要及时向总监提供情况和奖惩建议。
⑥关心职工生活,尽可能地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2、主要职权:
①协助总监管理人、财、物,对内部人员的任免、调动,可向经理提议。经批准后具体执行。
②提出对员工进行重大奖励、惩罚的意见,经理批准后负责执行。
③有权对严重违纪的员工进行停职检查处分。
④有权临时调动职工,协调内部关系。
⑤有权随时对管辖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检查。
⑥受总监委托时,可行使总监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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