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这次的服务质量的培训,为贯彻执行《中山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及《中山市出租小汽车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和公司的《出租汽车管理规定》,确保经营行为规范,我对出租小汽车服务质量保证如下:
(一) 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运输服务。
(二) 坚持"乘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遵守职业道德,信守服务承诺。
(三) 热爱本职,忠于职守,热情待客,优质服务,文明用语,礼貌待客,尊重乘客。做到向乘客提供热情周到,文明礼貌,安全舒适的服务。
(四) 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在市内各重点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检查区域和窗口服务单位(如汽车总站、城轨站、客运码头等),要严格遵守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和现场营运秩序,规范服务行为。
(五) 带安全带(含提示乘客佩带),无超载,行车平稳,无超速,礼让行车,不绕道,无吸烟、吃东西、使用电话。
(六) 不拒载,不议价,不招揽他人同乘,中途不转车,严格遵照物价局的收费标准,执行出租汽车打表收费,不与乘客议价。
(七) 做好车容车貌日常保洁工作。保管和维护监控录像系统与gps"四合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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