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和要求,现定于10月21日举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1、学生工作部、教务处、保卫处、医务所、团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
3、全体辅导员
4、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专兼职教师
二、时间地点:
时间:10月21日下午三点
地点:教育科学学院会议室(东丽B区食堂三楼)
师范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
x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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