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使食堂工作人员收入与工作业绩挂钩,以提高员工素质、能力和工作热情,从而有效进行成本控制,特拟定此方案。
一、考核周期
以自然月为考核周期,考核时间为下月5日前。
二、主要考核指标
对食堂工作人员的考核详见《食堂人员绩效考评细则》(附件)。
三、考核结果使用
以100分为标准,并根据食堂人员的具体表现将其考核结果纳入相应的等级,以此作为食堂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1、绩效考核成绩在90分-100分者,按绩效工资的100%发放;
2、绩效考核成绩在75分-89分者,按绩效工资的80%发放;
3、绩效考核成绩在65分-79分者,按绩效工资的60%发放;
4、绩效考核成绩在65分以下,不发绩效工资;
四、绩效工资设定
岗位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资结构备注
班长1300元200元/月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厨师1200元200元/月
帮厨1000元200元/月
本方案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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