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突出健康教育工作重点,努力提高师生环境健康卫生意识和能力,培养师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健康卫生习惯,加强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育人环境,为全县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在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100%,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5%,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5%,依据《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学校自评得分≥85分,“开课率”等5个项目总得分不低于自评分的95%。做好学生传染病、多发病防治工作,无甲、乙类传染病爆发流行。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控制在3%以下。
三、教育内容
1、小学阶段(略) 2、中学阶段
(1)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不良生活方式有害健康,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与不健康的生活方式有关;膳食平衡有利于促进健康;青春期充足的营养素,保证生长发育的需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有利于生长发育和健康(每天睡眠时间9小时);食物中毒的常见原因;发现病死禽畜要报告,不吃病死禽畜肉;适宜保存食品;拒绝吸烟、饮酒;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拒绝毒品的方法;吸毒违法,拒绝毒品。
(2)疾病预防:乙型脑炎的预防;疥疮的预防;肺结核病的预防;肝炎的预防(包括甲型肝炎、乙(丙)型肝炎等);不歧视乙肝病人及感染者;艾滋病的基本知识;艾滋病的危害;艾滋病的预防方法;判断安全行为与不安全行为,拒绝不安全行为的技巧;学会如何寻求帮助的途径和方法;与预防艾滋病相关的青春期生理和心理知识;吸毒与艾滋病;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患者。
(3)心理健康:不良情绪对健康的影响;调控情绪的基本方法;建立自我认同,客观认识和对待自己;根据自己的学习能力和状况确定合理的学习目标;异性交往的原则。
(4)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热爱生活,珍爱生命;青春期心理发育的特点和变化规律,正确对待青春期心理变化;痤疮发生的原因、预防方法;月经期间的卫生保健常识,痛经的症状及处理;选择和佩戴适宜的胸罩的知识。
(5)安全应急与避险:有病应及时就医;服药要遵从医嘱,不乱服药物;不擅自服用、不滥用镇静催眠等成瘾性药物;不擅自服用止痛药物;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中毒的应急处理;溺水的应急处理;骨折简易应急处理知识(固定、搬运);识别容易发生性侵害的危险因素,保护自己不受性侵害,预防网络成瘾。
四、任务措施
(一)、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中小学健康教育是教育系统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各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领导机构,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制定本年度健康教育专项工作计划,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做到机构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二)、开足、上好健康教育课
中小学必须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程,把健康教育课纳入教学计划,并做到教师、教材、教案、课时、考核“五落实”。积极挖掘其它学科健康教育因素,进行环境教育渗透教育,在体育课教学中渗透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在科学课中渗透环境卫生教育,在思想品德课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等,使学生能够接受全方位的健康教育。加强校本教材的研究开发,充实校本教材的健康教育内容。加强健康教育的教学研究,对健康教育教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通过开展示范课、观摩课等教研活动,提高健康教育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以活动为载体,认真做好健康教育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办好健康教育专栏。每两个月更换—次健康教育内容。充分利用班队会、家长会、校园广播、黑板报、墙报、手抄报、挂图、专栏等形式多样的宣传载体,宣传健康教育的重大意义,普及健康知识,卫生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重点抓好中小学生的青春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理健康教育、控烟教育等。确保学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必须在85%以上。要重视艾滋病预防的健康教育,积极开展艾滋病专题讲座等宣传教育活动。
(四)、切实作好健康教育的评价工作,每学年6月份组织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评价活动,对照《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实施细则》规定的20项指标,认真开展自评。寻找差距和不足,切实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学校健康教育环境,确保健康教育各项指标高质量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
(五)、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中小学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按照600:1的比例配备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数不足100人的学校,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保健教师。
(六)、继续开展“健康教育示范校”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示范校作用,做好校与校健康教育工作交流,进一步推动我县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的发展。
(七)、继续做好健康教师和校医的培训工作,采取座谈会、培训班、健康知识讲座、文艺汇演等多种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创卫及健康教育知识宣传。
(八)、加大对学生常见病防治和传染性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建立健全传染病预防工作长效机制,做好学生体质健康指导工作。按照创卫关于学校“六病”防治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中小学生龋齿、近视眼、脊椎弯曲、沙眼、蛔虫病、营养不良、贫血等常见病和麻疹、腮腺炎等传染性疾病的群体预防与娇治,确保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控制在3%以下。
(九)、严格执行学校疾病信息报告制度。学校发生群体性发热、咳嗽、腹泻;食物中毒以及麻疹、腮腺炎、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时,学校应及时书面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
(十)、加大对各中小学健康教育的督查力度。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对中小学健康教育工作的要求,县局要对各校健康教育的教学工作和活动开展情况,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检查指导,确保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向高质量、高水平迈进。
附: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实施细则
(1)课时:根据教基[]14号文件要求,各中小学校(九年义务教育教材阶段各年级)每周要在活动类课程“科技文体活动”中安排0 .5课时开设健康教育课(以列入正式课表为准),未列入课表的其它时间和其它形式进行健康教育不作为此项指标的评价内容。
(2)教材与教具:教材必须做到①“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要求”的八项内容,②教育内容(文字、插图)无概念错误;③课文深度和文字数量教学规律(三项);教具包括挂图、模型、幻灯片及其它类型的健康教育用具。内容相同类型不同的教具只按一种计算。允许自制教具,但制作的教具必须科学、准确。本指标对教具的评价只要求内容,不要求类型,以“必备教具配备率”为评价指标。必须教具目录见附录1。
必备教具配备率=以配备的教具内容数÷必须教具内容总数100%
(3)采光照明与黑板:采光照明的测量方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内明测量方法(GB5700—85)》。所查各教室平均照明度的总平均值为本指标的评价值,总平均照度应不低于150LX;黑板应无裂缝、无反光、无眩光(三项完全达到为合格),以受检“黑板合格率”为指标。
(4)课桌椅:评价标准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校课桌椅卫生标准(GB7792—87)》。课桌、椅号(或高度)均与就座学生身高相符合时才计入符合人数。以受检“课桌椅符合率”为指标。
(5)饮水与洗漱设施:学校应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应提供相同与教学班数的完好的水龙头,对无自来水的农村学校酌情评价。
(6)厕所实施:学校修建的厕所,其学生数与蹲位比应达到:男生40:1,女生20-25:1,男厕所小便池要相应配套。
(7)数学计划:应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数学计划,做到数学进度、数学内容与计划一致(确定执行情况时可参与教案)。
(8)教案:教案应包括课时、课题、数学目的、数学重点、数学难点、教具、数学内容及过程、数学小结等八项内容;教案书写应做到无概念错误、整洁、简练等三项主要内容。共十一项内容。
(9)师资培训:授课教师平均每人每学年应接受120小时以上的培训。培训形式为:培训班、集体备课、教研活动、数学交流、观摩课等。
(10)授课质量:教师应做到概念清楚、启发式数学、语言生动、理论联系实际、板书工整等五项主要内容。
(11)传播活动:学校每年应利用宣传栏、家长会、班队会、广播、卫生小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或家长宣传不同内容的卫生保健知识达20次。
(12)开课率:开设健康教育课的数学班数占应开设健康教育课的数学班总数的百分比。
(13)书面考核:核实个人成绩和总平均成绩。以全部学生总平均成绩为指标。
(14)实际操作:从附录2中按各年级教学要求随机抽三项,受检学生做到三项完全符合标准为合格。评价时对受检学生采用逐项淘汰的办法(每查完一项,将不符合标准的学生淘汰)。以受检学生“合格率”为指标。
(15)头发与指甲:学生应做到头发整洁(勤洗头、无异味、无头虱),指甲整洁(勤剪指甲、保持干净),两项均做到合格。以受检学生“合格率”为指标。
(16)面部与衣着:学生应做到面、耳、颈干净,衣服、鞋帽整洁、无异味,两项均做到为合格。以受检学生“合格率”为指标。
(17)体育锻炼:学生应做到坚持做好课间操(态度认真、动作准确为合格);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以做操合格“百分率”或参加课外体育锻炼的“百分率”为指标。
(18)教学用房与宿舍(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宿舍):应做到地面和墙壁无烟头、无纸屑、窗明、桌椅净、物品摆放整齐。六条均做到为合格。有学生宿舍的学校,受检宿舍数应不少于受检教学用房与宿舍总数的三分之一。以受检教学用房与宿舍“合格率”为指标。
(19)校园与厕所:校园应做到无杂草、无乱弃废物、无痰迹、无污水洼(池)、无乱写乱画(五条);厕所应做到无臭、无蚊蝇滋生、无乱拉乱尿、无乱写乱画、粪池加盖(五条)。共十条。
(20)缺课率:指除事假以外的各种原因造成的缺课。
∑本学年全校学生缺课时数
缺课率(‰)= _________1000‰
学年课时总数全校学生总数
学年课时总数=每周平均课时全学年教学周数
全校学生总数=(每年初学生数+学年末学生数)÷2
注:对有关指标进行评价时,可检查全部对象,或随机抽取部分有代表性的对象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