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初中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为确保我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__]2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标准及要求项目
等第
评价标准及要求
责任人
一、道德品质
合格
1、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3、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4、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行为要符合学校德育管理的的有关规定。政教处团委
不合格
违反学校德育管理的的有关规定而被学校记通报以上处分的,至今仍未撤消处分的。
二、公民素养
合格
1、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
2、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学校布置的各种有益的活动;
3、对个人的行为负责,具有社会责任感。政教处团委
不合格
1、在校期间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曾经发生不文明行为的,且在师生中产生很坏影响的;
2、经常去营业性网吧,看不健康书籍,有不正当交往,且经多方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学习能力
合格
1、各考试学科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2、考查学科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3、在各种竞赛活动中获县级以上等级奖的;
4、被评为百优少年的。
5、在各种学科比赛活动中,曾获校级以上表彰的。学部
不合格学习成绩差,没有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
四、交流与合作
合格
1、平时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为实现目标探究合作的;能约束自己行为的;
2、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学部
不合格
平时不与他人合作,性格孤癖,长期有自闭行为的;从不参与探究活动的。
五、运动与健康
合格
热爱体育活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水平,学习评价成绩较好,在校级以上各种体育竞赛中获奖的学部体育组
不合格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学习成绩评价为较差的。
六、审美与表现
合格
1、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在校内外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比赛中获奖的;
2、其他有突出表现的。
3、艺术课程评价成绩在C级或C级以上
学部团委音体美组
不合格
没有完成艺术课程的学习,音乐和美术学科考核成绩不及格或较差的。
三、评价组织
为加强对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全校初中部教师和初中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2、学校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长:成员:主要职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学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
3、班级评价小组:各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课任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小组成员5-7人。小组中的学生成员不参与评分,但应参加实证材料审核,评价细则讨论等决策过程。
四、评价工作原则
一是“三公”原则。坚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二是“三化”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均参与评价工作;评价形式多样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评价操作信息化。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及时把相关评价信息电子化,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三是“三结合”原则。坚持形式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
五、评价方法与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学年组织一次,第一、二学年在学期末进行,第三学年在5月底前结束,第三学年在评价时,既要参考第一、二学年的评价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发展情况。
1、资料建设。各班级要全面建设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
成长记录档案袋主要记录和收集学生日常主要行为表现材料,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必须是原始、真实、完整、全面的。学校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八类实证材料:
1)各类课程学生等级评价表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现的统计材料;
3)关键性作品、作业;
4)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5)各类表彰、奖励以及处分证明、证件;
6)关键性评语;
7)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
8)自我成长计划和成长小结;
9)《成长的足迹》;
10)学生思想品德评定表;
11)家长通知书;
12)学生荣誉申评表;
13)《学生学习成长记录》册;
14)其它有效材料。
2、评价程序: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先由学生本人作出自我评价,上交班级评价小组。然后按评价内容标准和要求完成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等,最后评价材料如实填写于相应记录中,并将材料放入成长档案袋。
1)学生自评:学生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鉴定。
2)学生互评:学生所在小组的每一个成员参与,集体形成评价结果。
3)教师评价:评价小组的教师,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对照评价标准,对全班每一个学生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量分。
4)结果合成:每个维度的评价,学生互评占20分,教师评价占30分,统一考试、考查等硬性评价结果占50分。学生自评不纳入结果合成,无统一考查的等级评价,学生互评占40分,教师评价占60分。
毕业生最终评价结果的合成:七年级评价结果占30%,八年级评价结果占30%,九年级评价结果占40%。
5)结果审定: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对评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负责解释。
6)反馈与公示:各班级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个人及家长,评定等级为A等的要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
7)监察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也可直接向县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学校负责调查与处理。学校在接到投诉后1周内作出答复。如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和请求复议;
8)对残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降低标准,以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
六、呈现与使用
1、评价结果: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
1)综合性评语:学生自我评语,教师综合性评语。
2)评价等级:每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对学生某一维度评价为D等级时应非常慎重,其材料必须的交学校评价工作领导组进行审核,对符合直接认定为A等级条件的,必须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认定。
3)等级比例:学和毕业生最终评价均以学校为单位划分等级,其中公民道德素养维度A等级不受比例限制,其他四个维度A等占实际参加测评人数30%,B等占35%,C等占30%,D等不高于5%。
2、评价结果的使用
1)用于指导改进日常教育教学实践。
2)作为学校评估和监控班级教育教学质量的依据。
3)作为学生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
4)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主要依据之一。
9、本细则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
七、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
1、全体师生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合理,要签订诚信责任状。
2、如学生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综合素质评价一、二项等第均为“不合格”。
3、如老师在评价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核实,将与年终考核、职称评定、工资晋升挂钩。
以上细则未尽事宜,待后完善,解释权归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