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采购工作服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数量、单价、总价款。
1.工装 56 套,每套包含两件衬衣,一条裤子,每套单价 1200.00 元,共计 67200.00元(大写 陆万柒仟贰佰元整 )。
第二条交货时间、方式和地点
1.交货时间:量体后60日。
2.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送费用由乙方承担。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包装方式:袋装
第三条付款方式、期限
1.付款方式: 银行转账
单位名称: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 话:
2.甲方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
第四条加工形式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服装款式、面料后,根据本合同约定数量进行批量生产。
2.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乙双方确定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4.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进行清点验收。甲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7日内提出异议并通知乙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投标书标的物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2.按双方确定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3.乙方需对本合同内所供应的产品提供三个月的质保服务,此服务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