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保证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二、遵守医院及药剂科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无故缺勤,不擅离职守,不迟到早退。
三、做好药房药品的验收、保管、养护。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无“三无”及过期、变质药品。
四、做好处方的审方、调配、核对、发药工作。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处方调配无差错及事故。
五、做好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保管、使用工作,落实交接班制度。
六、对于明显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的处方,以及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应当拒绝调剂,并及时联系处方医师。
七、做好门诊药事咨询及相关工作。
八、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的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