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第一、明确上市公司股份终止后,仍是合法存在并由社会公众投资者持有的股份公司。要依法保障股东的相关权利,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第二、明确上市终止后,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将继续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管理,公司发行的股份仍可依法转让。代理机构应当在公司终止上市前为公开发行的股票办理过户手续;非上市股份转让仍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第三,建立退市公司高管失职问责机制。证监会对未依法履行职责的高管进行市场禁入处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格审查。第四、明确规定了退市公司重组时要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能损害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说明了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的条件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