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如果没有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和终止合同没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则行为无效;经过追认的行为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三条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