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可起诉,购房者可要求赔偿损失。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未按时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购房者可要求退房或要求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不合理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购房者需提供证据证明损失,如无法证明,可通过房屋销售价格差异来衡量。根据最高法院解释,出卖人未能按期提供房屋权属证书应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时,可按已付购房款总额计算逾期贷款利息标准。
法律分析
可以起诉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时对于此类情况会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因此违约认定的难度不大。大多数开发商都是使用国家工商总局和建设部监制的合同,其中有一条是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在遭遇逾期不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时,购房者即可要求退房也可以不要求退房,但都可以对其约定违约责任,在约定这一条款时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约定已付房款百分之多少的损失,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产权登记,购房者可以依据约定要求赔偿损失。
但有一点需要补充的是:有时候有违约金的约定不如不约定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约定了违约金一般只能按照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出现逾期交房且购房者的损失过大,需要增加违约金时,一般需要购房者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但是根据我们办理的类似案件,购房者一般无法证明自己还有其他损失,这种损失只能在购房者需要出售没有房本的房屋时才能得以体现,此房的销售价格与同等地段有房本的同类房屋销售价格的差价,是自己的损失。可是这种损失证明起来还需要作评估,操作起来很麻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结语
购房者在面临违约情况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起诉违约责任。由于合同对此类情况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因此违约认定并不困难。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产权登记迟延等情况。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有时候约定的违约金可能不如不约定。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低时,购房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过高时,可以要求适当减少。购房者在面临损失过大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损失,如房屋销售价格与同地段有房本房屋销售价格的差价。总之,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寻求违约责任的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房地产交易第五节中介服务机构第五十七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